一是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2009年9月,县政府十五届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龙里县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龙府办发[2009]171号文件印发执行);2009年12月,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发布龙里县猴子沟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图的通知》(龙府发[2009]26号)和《龙里县人民政府公告》。
二是投资5.6万元,完成保护区界碑10块、界桩200块的设置工作。
三是对保护区内一切开发建设活动进行严格控制,确保保护区内无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口。
四是县环境监测站每月按时做好猴子沟拥军坝饮用水水源的取水和送样工作,利用动态数据指导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工作的开展。2009年1至12月,猴子沟取水点水质仅铁、锰2项指标不同程度超标,9月份以后逐步削减;小西堡水质均为达标。取水点水质综合达标率为50%。2009年3月和2009年7月,经黔南州环境监测站和贵州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对流阴洞水厂出厂水水质进行化验,铁、锰等监测指标均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是积极开展猴子沟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源调查工作,委托贵州省环境科学院就猴子沟饮用水源保护区编制确实可行的治理方案。
六是县政府组织各职能部门赴猴子沟饮用水源保护区实地调研,强化环境管理的部门协作,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在保护区内完成植树造林1563亩,新建森林防火通道5公里,修建森林植被管护站2个230平方米,落实管护人员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