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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制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预防腐败廉政风险防范措施


来源: 撰稿人:李聪 发布时间:2010-02-04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环保系统《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125567”惩防体系工作思路,按照“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从近年来环保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教训,紧紧围绕环保地位提升、权力加大、资金增多的特点,加强对环保系统党员、干部党纪政纪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反腐倡廉有关政策和规定,确保环保“七大权力”阳光运行,近期组织汇编了《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反腐倡廉建设制度汇编》。《制度汇编》分为两个主要方面的内容,一是收集整理了中央、中纪委,省委、省政府及环境保护部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有关文件和规定;二是针对全省环保系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要权力,拟定了预防腐败工作流程图及廉政风险防范措施等,共分为五大部分,共查找36个廉政风险重点部位、76个重点环节(其中:低风险环节16个、中风险环节49个、高风险环节11个)、建立120条廉政风险防范措施。通过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预防腐败、廉政风险防范措施的分析,为全省环保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廉政风险防范任务落实到环保系统几大权力的关键环节,把预防腐败关口前移,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中将会发挥重要的教育、监督、保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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