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厅
贵 州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黔财建 [2009]205号
关于下达2009年中央补助农村环境保护
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政局、环保局:
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财建[2009]428号文件精神,现将中央补助2009年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 万元下达你们,列2009年支出功能科目“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具体项目、项目所在地、预算金额详见附件。请严格按照《贵州省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黔财建[2009]176号)和《贵州省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黔环通[2009]42号)的规定,加强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请你们并督促基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村务公开的规定,将本地区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相关管理制度、考核验收等情况通过网站、报刊、张榜公布等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09年中央补助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明细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农村 环保 资金 预算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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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财政部驻贵州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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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财政厅办公室 2009年8月25日印发 |
共印7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