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由黔南州人大主任吴秀全同志带队的州人大执法检查组一行,对福泉市贯彻落实《黔南州城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执行检查组一行首先到福泉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线工程、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工程等项目施工场地进行了实地检查,然后对金山洒金桥自来水厂、马场坪螺丝冲自来水厂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取水点进行了检查,福泉市人大副主任王洪仲同志、市政府副市长邓伟同志及环保、水利、建设、城市综合执法、供排水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陪同了检查。
检查结束后,福泉市政府市长张仕雄同志代表福泉市人民政府作了《福泉市贯彻执行〈黔南州城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汇报对福泉市如何通过采取区域禁批、强制关闭迁移流域内部分污染源项目、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和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等措施,贯彻落实《黔南州城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等项目实施情况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原保护区的现状和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均作了详细介绍。
黔南州人大吴秀全主任及执法检查组对福泉市贯彻落实《黔南州城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和相关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福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贯彻落实《黔南州水污染防治条例》过程中,做了不少实实在在的工作,取得不错的成绩,是高度关注民生,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体现。作为一个新兴城市,福泉应该更严格要求,加强规划管理和污染治理工作,建立保护水源的长效机制,高度关注饮用水源保护和饮用水安全这些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工作,管理好饮用水源区和饮用水源取水点,抓住机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市水污染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同时,检查组也指出,我市还应该加强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对保护区设置界碑界桩和警示标志;二是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环保法律意识;三是加大对饮用水源保护的巡查和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四是加强管理和建设施工单位的协调,加快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工程施工进度,采取倒排工期、媒体宣传全民监督等各类措施,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大施工进度,确保项目在省政府规定期限内完工并投入使用。五是加强协调宣传,全面足额征收污水处理费,确保污水处理厂建成正常运行。
针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张仕雄市长表示,福泉市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好《黔南州水污染防治条例》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推进全市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并对各相关部门作了工作安排部署和要求,一是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要在三个工作内完成梳理总结,明确责任人,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二是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建设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改进工作方法,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等三个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进度,对城市环保指标进行明细化、具体化管理,明确责任,促进福泉市城市综合环境整改,推进福泉市环境基础设施和环境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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