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区召开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首批指导员普查员培训会
在2007年10月19日召开的全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会议后,区污染源普查办公室立即行动,于2007年10月29日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局机关职工83位普查指导员进行培训。 培训会就实施细则、技术规范、普查对象、范围、方法和主要污染物,各类普查清查表格和指标解释、填报方法、普查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详细讲解。还对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了培训。 区污染源领导小组副组长、环保局局长罗祥新宣读了乌当区污染源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乌污普办[2007]02号)文件,要求各乡镇区、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认识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普查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提出各乡镇区、街道办事处要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尽快落实办公室人员;加强宣传,落实普查经费;加强对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环保局副局长张贵建宣读了《关于转发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的通知》(乌污普办[2007]03号)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工作细则》中有关要求条件选好普查员。强调各位普查指导员一定要理清普查工作思路、履行好自己的主要工作职责和遵守好普查工作纪律。大家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会议精神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区环保局综合科科长宋国芬对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实施细则和污染源清查表进行了讲解。区环保局污染源普查办公室王劲对资料报送提出了四点要求。 培训会最后强调,此次污染源清查就是为了摸清全区污染状况,各位普查指导员要认真学习这次培训的内容,尽快熟悉普查清查工作业务,圆满完成清查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