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环保局对湾滩河污染治理综述
一、湾滩河情况概述
龙里县湾寨石板河、羊场湾滩河主源于贵阳市高坡乡,从源头到出境处汇水面积274.6平方公里,其中流经我县境内汇水面积244平方公里。沿途穿过我县摆省乡、湾寨乡和羊场镇,在我县境内河长
二、污染现状及成因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湾寨乡、摆省乡外来业主及地方群众开始对硫铁矿和煤矿进行开采,开采过程中,由于矿井水大量外抽、外流直接排入湾滩河,并将硫铁矿尾矿、煤矸石随意堆存,使湾滩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受到了破坏,湾滩河马家桥、杉木林段分别形成了
三、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在短期内能有效开展湾滩河的治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谁污染、谁治理”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06]31号)中“谁开发、谁治理、谁破坏、谁保护”的原则,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编制煤矿开采环境影响评价。以前煤矿开采门槛较低,在办理各类开采手续时均不需要环保手续,更无任何环保设施。县环保局抓住煤炭整合机遇,对流域内整合煤矿(龙里县白水岩煤矿与龙里县杉木林煤矿进行整合,龙里县摆省煤矿与龙里县摆豆煤矿进行整合,龙里县栎木山煤矿、龙里县木马煤矿和龙里县羊场煤矿进行整合)按照“谁开发、谁治理、谁破坏、谁保护”的原则,根据省政府关于煤炭整合一条龙办事程序的要求,严格环境“三同时”管理制度,对煤炭企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007年7月,督促栎木山、摆省、白水岩煤矿进入环评程序,2008年5月州环保局组织专家对三家煤矿《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评审,2009年4月州环保局对摆省乡栎木山煤矿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摆省、白水岩2家煤矿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完毕待批复中。
2.启动煤矿矿井废水治理工作。省政府要求所有煤炭整合企业至2010年底前全部完成整合工作,根据湾滩河流域的严重污染现状,县环保局要求该片区煤炭企业提前完成现有矿井废水的治污设施建设。2007年7月,启动摆省乡栎木山煤矿矿井废水处理系统试点建设,2007年11月完成建设并召开现场会,现该煤矿经治理后的矿井废水已回用于喷淋防尘,基本实现了不排放或达标排放。为尽早改善湾滩河水质,2008年4月,县环保局对摆省、白水岩2家煤矿下达限期治理任务,目前环保设施均已建设完毕正在调试运行中。下步工作中,县环保局将加大对三煤矿监督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1.马家桥硫铁矿属县化工厂自备矿山,2007年11月县化工厂已关闭停产,企业解散且外债重重,难于对其矿山进行矿井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建议国土部门对该矿山进行关闭并采取政府投入和相关部门争取项目资金予以闭坑、生态修复,或待其矿山转让后由新的业主进行治理。
2. 湾滩河流域内小煤窑停停开开,矿井废水和煤矸石淋溶水也是造成湾滩河水质污染的重要污染源。建议属地管理乡镇和国土部门在加大炸封的同时,水利、林业、国土、环保等部门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对废弃井坑和煤矸石堆场进行治理,加快对煤炭开采区的植被恢复。同时,加大对乱砍滥伐林木行为的打击力度,以提高地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能力。